风湿性二尖瓣关闭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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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6/16 1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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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心脏病

妊娠合并心脏病主要分为结构异常性心脏病、功能异常性心脏病和妊娠期特有心脏病三类。以结构异常性心脏病为主,其中先天性心脏病占35%~50%。随着生活及医疗条件的改善,以往发病率较高的风湿性瓣膜性心脏病发病率逐年下降。妊娠期特有心脏病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围产期心肌病等也占有一定的比例。

(一)结构异常性心脏病

妊娠合并结构异常性心脏病常见有先天性心脏病、瓣膜性心脏病和心肌炎。1、先天性心脏病(congentalheartdefects)指出生时即存在心脏和大血管结构异常的心脏病,包括左向右分流型、右向左分流型和无分流型三类。

(1)左向右分流型先天性心脏病

1)房间隔缺损:是最常见的先天性心脏病,占20%左右。对妊娠的影响,取决于缺损的大小。缺损面积1cm2者多无症状,仅在体检时被发现,多能耐受妊娠及分娩;若缺损面积较大,在左向右分流基础上形成肺动脉高压,妊娠及分娩加重肺动脉高压,使原来的左向右分流逆转为右向左分流而出现青紫,极易发生心力衰竭。房间隔缺损面积2cm2者,最好手术矫治后再妊娠。

2)室间隔缺损:以膜部缺损最常见,室间隔缺损必然导致心室水平的左向右分流。缺损面积1.25cm,分流量小,既往无心衰史,也无其他并发症者,较少发生肺动脉高压和心力衰竭,一般能顺利度过妊娠与分娩。缺损面积较大,且未行手术修补者,易出现肺动脉高压和心力衰竭,且细菌性心内膜炎的发生率也较高,死亡率极高,应禁止妊娠,若意外妊娠,也应于妊娠早期行人工流产。

3)动脉导管未闭:是较多见的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期可手术治愈,故妊娠合并动脉导管未闭者并不多见。与其他分流一样,妊娠结局与动脉导管未闭部分的管径大小有关。未闭动脉导管口径较小、肺动脉压正常者,妊娠期一般{{无症状}},可继续妊娠至足月。较大分流的动脉导管未闭,妊娠前未行手术矫治者,由于大量动脉血流向肺动脉,肺动脉高压使血流逆转出现发绀和心力衰竭。若妊娠早期已有肺动脉高压或有右向左分流者,建议终止妊娠。

(2)右向左分流型先天性心脏病:临床上以法洛四联症及艾森门格综合征最常见。

1)法洛四联症:是一种联合的先天性心血管畸形,包括肺动脉狭窄、室间隔缺损、主动脉右位和右心室肥大,是最常见的发绀型心脏病。未行手术矫治者很少存活至生育年龄。此类患者对妊娠期血容量增加和血流动力学改变的耐受力极差,孕妇和胎儿死亡率可高达30%~50%。若发绀严重,自然流产率可高达80%。故这类心脏病妇女不宜妊娠,若已妊娠也应尽早终止。经手术治疗后心功能为I~Ⅱ级者,可在严密观察下继续妊娠。

2)艾森门格综合征:也称肺动脉高压性右向左分流综合征。实际上是一组先天性心脏疾病发展的后果。如先天性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等持续存在时,肺动脉高压进行性发展,使得右心系统压力持续增高甚至超过左心系统压力,原来的左向右分流转变为右向左分流而出现青紫,孕产妇死亡率增高。

(3)无分流型先天性心脏病

1)肺动脉瓣狭窄:单纯肺动脉瓣狭窄的预后一般较好,多数可存活至生育期。轻度狭窄者,能度过妊娠及分娩期。重度狭窄(瓣口面积减少60%以上)者,由于妊娠期及分娩期血容量及心排出量增加,加重右心室负荷,严重时可发生右心衰竭。因此,严重肺动脉瓣狭窄宜于妊娠前行手术矫治。

2)主动脉缩窄;虽为常见的先天性心血管异常,但女性少见,所以妊娠合并主动脉缩窄较少见。此病常伴其他心血管畸形,预后较差,合并妊娠时20%会发生各种并发症,死亡率3.5%~9%。

3)马方综合征:为结缔组织遗传性缺陷导致主动脉中层囊性退变。本病患者妊娠时死亡率为4%~50%,死亡原因多为血管破裂。患本病妇女应劝其避孕,妊娠者若超声心动检查发现主动脉根部直径40mm时,应劝其终止妊娠。

2、风湿性心脏病

(1)二尖瓣狭窄:最多见,占风湿性心脏病的2/3~3/4。无明显血流动力学改变的轻度二尖瓣狭窄(瓣口面积1、5~2、0cm2)患者,可以耐受妊娠。中、重度的二尖瓣狭窄患者,肺水肿和心力衰竭的发生率增高,母胎死亡率增加,尤其在分娩时和产后孕产妇死亡率更高。因此,病变较严重、伴有肺动脉高压患者,应在妊娠前纠正二尖瓣狭窄,已妊娠者宜早期终止妊娠。

(2)二尖瓣关闭不全:由于妊娠期外周阻力下降,使二尖瓣反流程度减轻,故单纯二尖瓣关闭不全者一般情况下能较好耐受妊娠。但风湿性二尖瓣关闭不全患者约半数合并二尖瓣狭窄。

(3)主动脉瓣狭窄及关闭不全:主动脉瓣关闭不全者,妊娠期外周阻力降低可使主动脉反流减轻,一般可以耐受妊娠。主动脉瓣狭窄增加左心射血阻力,严重者应手术矫正后再考虑妊娠。

3、心肌炎(myocardits)为心肌本身局灶性或弥漫性炎性病变。可发生于妊娠任何阶段,主要病因是病*感染(柯萨奇B型、A型,ECHO病*,流感病*和疱疹病*等),其他还可由细菌、真菌、原虫、药物、*物反应或中*所致。临床表现取决于心肌病变的广泛程度与部位,轻者可完全没有症状,重者甚至出现心源性休克及猝死。急性心肌炎病情控制良好者,可在密切监护下妊娠。心肌严重受累者,妊娠期发生心力衰竭的危险性很大。

(二)功能异常性心脏病

主要包括各种无心血管结构异常的心律失常。按照发生时心率的快慢,分为快速型和缓慢型心律失常。快速型心律失常包括室上性心律失常和室性心律失常。缓慢型心律失常以心率减慢为特征,常见有窦性心动过缓、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房室传导阻滞。功能异常性心脏病是以心电和传导异常、起搏点异常为主要病理生理基础,根据心律失常的类型、严重程度及其对心功能的影响,决定是否妊娠和选择终止妊娠时机与方式,并请专科医师协助鉴别诊断及针对性治疗。

(三)妊娠期特有的心脏病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以往无心脏病病史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突然发生以左心衰竭为主的全心衰竭,称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系因冠状动脉痉挛、心肌缺血、周围小动脉阻力增加、水钠潴留及血黏度增加等因素加重心脏负担而诱发急性心力衰竭。及时诊治,常能度过妊娠及分娩期,产后病因消除,病情会逐渐缓解,多不遗留器质性心脏病变

2、围产期心肌病(peripartumcardiomyopathy))指既往无心血管疾病史的孕妇,在妊娠晚期至产后6个月内发生的扩张性心肌病,表现为心肌收缩功能障碍和充血性心力衰竭。确切病因不清,可能与病*感染、免疫、高血压、肥胖、营养不良及遗传等因素有关。发生于妊娠晚期占10%,产褥期及产后3个月内最多,约占80%,产后3个月以后占10%。

临床表现不尽相同,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心悸、咳嗽、咯血、端坐呼吸、胸痛、肝大、水肿等心力衰竭症状。25%~40%患者出现相应器官栓塞症状。轻者仅有心电图T波改变而无症状。胸部X线摄片见心脏普遍增大、肺淤血。心电图示左室肥大、ST段及T波异常改变,可伴有各种心律失常。超声心动图显示心腔扩大,以左室、左房大为主,室壁运动普遍减弱,射血分数减少。一部分患者可因发生心力衰竭、肺梗死或心律失常而死亡。初次心力衰竭经早期治疗后,1/3~1/2患者可以完全康复,再次妊娠可能复发。曾患围产期心肌病、心力衰竭且遗留心脏扩大者,应避免再次妊娠。

心力衰竭

心力衰竭是妊娠合并心脏病常见的严重并发症,也是妊娠合并心脏病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由于妊娠期及分娩期血流动力学的巨大变化,心力衰竭最容易发生在妊娠32~34周、分娩期及产褥早期。

以急性肺水肿为主要表现的急性左心衰多见,常为突然发病。病情加重时可出现血压下降、脉搏细弱,神志模糊,甚至昏迷、休克、窒息而死亡。

所以,应重视早期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

①轻微活动后即出现胸闷、心悸、气短;

②休息时心率每分钟超过次,呼吸每分钟超过20次;

③夜间常因胸闷而坐起呼吸,或到窗口呼吸新鲜空气;

④肺底部出现少量持续性湿啰音,咳嗽后不消失。

较严重时表现为:咳嗽、咯血及粉红色泡沫样痰(其内可找到心衰细胞)、唇面发绀、颈静脉怒张、下肢明显浮肿、静卧休息时呼吸脉搏仍快、{{肺底部有持续性湿啰音及肝脾肿大}}、压痛等。最严重时表现为:端坐呼吸、口周颜面发绀更重、心动过速或心房纤颤等。

心力衰竭的治疗

一旦发生急性心衰,需多学科合作抢救。根据孕周、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母儿情况综合考虑终止妊娠的时机和方法。急性左心衰的处理与未妊娠者基本相同。但应用强心药时应注意,孕妇血液稀释、血容量增加及肾小球滤过率增强,同样剂量药物在孕妇血中浓度相对偏低。同时孕妇对洋地*类药物耐受性较差,需注意其*性反应。不主张预防性应用洋地*,早期心力衰竭者,可给予作用和排泄较快的制剂,以防止药物在体内蓄积,在产褥期随着组织内水分一同进入循环引起*性反应,可根据临床效果减量。不主张用饱和量,以备随着孕周增加、心力衰竭加重时抢救用药的需要,病情好转即停药。妊娠晚期发生心力衰竭,原则是待心力衰竭控制后再行产科处理,若为严重心力衰竭,经内科各种治疗措施均未能奏效,继续发展必将导致母儿死亡时,也可一边控制心力衰竭一边紧急剖宫产,取出胎儿,减轻心脏负担,挽救孕妇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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