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崎病”这名字跟许多疾病名字的规则不同,如:肺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都可以直接让人了解到是身体的哪个部位出了问题,而“川崎”这两个字更像是来源于日本。
“川崎病”这个名字对于许多人来说都听陌生的,但现在它却被越来越多的人熟知,因为它已逐渐成为我国小儿后天性心脏病的主要病因之一。
今天碰到一位朋友咨询,询问川崎病还能不能投保买保险。
想知道川崎病怎么核保,就要先了解这是一种什么疾病。
川崎病症又称川崎病是一种以全身血管炎变为主要病理的急性发热性出疹性小儿疾病,本病可发生严重心血管病变,年日本川崎富作医生首次报道。
该病主要见于5岁以下婴幼儿,男多于女,成人及3个月以下小儿少见,而且关于川崎病的发病原因至今还是不明确。
主要症状以持续性发热为主,体温常达39℃以上,抗生素治疗无效。严重时候往往还会出现心脏损害,发生心肌炎、心包炎和心内膜炎的症状。患者脉搏加速,听诊时可闻心动过速、奔马律、心音低钝。收缩期杂音也较常有。可发生瓣膜关闭不全及心力衰竭。
作心脏彩超和冠状动脉造影时,可见多数患者有冠状动脉瘤、心包积液、左室扩大及二尖瓣关闭不全。X线胸片可见心影扩大。
虽然上述川崎病看起来很严重,但是川崎病为自限性疾病,多数愈后良好,复发的较少。
川崎病的核保处理
部分重大疾病保险已经将“严重川崎病”归为重疾的保险责任当中,具体的保险责任可见下图:
在重大疾病保险重疾责任定义中的严重川崎病,都要求伴有冠状动脉瘤,而动脉瘤是一种非常严重并发症,破裂时可致人死亡。
对于首次发现川崎病,若现仍处于现症或者距离治疗结束不满1年者,均考虑延期处理;
若距离治疗结束超过1年时间,经过检查(心脏彩超、心电图等)证明已治愈且未遗留后遗症,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险均可考虑标准体承保;
若未治愈或仍存留后遗症,均考虑拒保。同时,对于核保严格且重大疾病保险责任中有“严重川崎病”保障的重疾产品,还甚至有可能会要求除外该项责任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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