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湿性二尖瓣关闭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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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年密山市城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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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联动和良性互动。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门诊慢性病认定服务的通知》(黑医保函〔〕74号)和《鸡西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医药费管理暂行办法》(鸡医保规〔〕6号)文件精神,现就年度密山市城镇职工慢性病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加密山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各单位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

二、申报病种

申报病种:高血压(Ⅲ期以上)、冠心病、脑血管病后遗症(合并肢体功能障碍)、糖尿病合并症、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不全(Ⅲ期以上)、各种恶性肿瘤、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含运动神经元病)、类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三级以上)、房颤、活动性结核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严重精神障碍疾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共18种病种。

三、鉴定地点

医院体检科

四、鉴定时间

12月14日至12月19日

五、需提供的资料

需提供资料:1.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2.与申请病种相关的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复印件等病史资料(我市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医院医院,医院红章);3.就诊卡,医院体检科登记鉴定。

六、注意事项

1、鉴定时,请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病史相关资料,本次鉴定资料作为申报人是否符合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的依据,提交的病历等资料存入鉴定档案不再返还,请提前做好申报资料的复印事宜。

2、年度已享受慢性病医药费补助待遇的人员,没有新增病种不用申请复查(各种恶性肿瘤除外,需每两年复查一次),如患新增病种,需申请新增病种的鉴定。

3、年鉴定未通过的慢性病人员,如果没有新的诊断证明或其他证明病情加重的资料,原则上不再受理申请。

4、填写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

5、申报慢性病医药费补助待遇的人员,应当提供真实可靠的材料,不得采取提供虚假材料或用冒名顶替参加检查等手段骗取慢性病医药费补助待遇,违反者除追回补助费用外,三年内不得申报慢性病医疗费补助待遇,情节严重者取消医保资格。

6、申请慢性病医药费补助待遇的人员,检查费按医疗机构相应检查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自理。

7、鉴定结束后,鉴定结果将通过“密山市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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